国外是如何解决流浪动物问题的
随着中国养宠增多,弃养的情况也越来越多,流浪动物已经成了世界性的问题。别的国家都是怎么解决流浪动物问题的呢?我们又能从中借鉴哪些来解决中国流浪动物的问题呢?不管怎样,规定主人不能随意遗弃动物才是目前最有效解决流浪动物的方法。
流浪动物
美国和加拿大
在美国和加拿大,流浪动物由民间救助组织负责收留。两国均有全国性的民间救助动物组织,一部分经费来自ZhengFU资助,其余来自民间捐款。美国和加拿大大约有7000个动物之家,每年收留1500余只流浪猫狗,其中约4%的流浪猫和16%的流浪狗能与主人重新团聚。
在美洲,《预防虐待动物协会》(SPCA)是承担保护动物和收容流浪动物、制止虐待动物行为的主要机构,此外还有一些由私人或福利团体设立的动物收容所。动物收容所对送来的、捡来的动物通常来者不拒。收容所对其先做身体检查,没做绝育手术的一律先做绝育手术,有病的则对其进行治疗,然后为其寻找收养家庭。过期未被收养的动物则被给予安乐死。两国每年有800万~1000万只流浪猫狗进入动物收容所,约有6O%的流浪猫狗被处以安乐死。
英国
英国现行的《动物保护法》于1911年通过,之后又陆续出台了很多专项法律,在保证动物不受虐待方面有非常细致的规定。法律鼓励动物饲养者以最好的措施对待动物,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将被起诉。具体处罚有:虐待动物的人将禁止饲养任何动物;遗弃宠物将被判犯有虐待罪,即使是因主人不慎造成宠物走失的,也要缴纳25英镑罚款;不准将宠物卖给15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等。英国还有历史悠久的动物福利组织——防止虐待动物协会。该协会设有管理委员会和监察员,在整个英格兰和威尔士有多个分支机构。委员会的首要任务就是加强与国内组织和分支机构的伙伴关系,监察员的主要工作是接受虐待动物投诉和调查,同时,收容生病、受伤的动物。
德国
德国《动物保护法》规定:每个与动物打交道的人必须仁慈地对待动物,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物质条件。《动物保护法》强调,必须把人以外的动物列入道德关怀的范围之内,凡是人为给动物造成痛苦的,都要追究法律责任。法律规定,一般伤害动物将处以罚款,情节严重、构成犯罪的,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,最高将判处有期徒刑3年;弃犬者将处折合人民币23万元的巨额罚款,严重虐待犬只者最高可判两年徒刑。德国的宠物店不准贩卖犬只。《犬只饲养法》对于每只狗休息、运动空间以及犬舍建材、规格、温湿度、光线等均有严格规定。
德国的动物收容所由公益团体设立,能得到ZhengFU资助。在德国,想拥有狗的人通常会到收容所去收养。领养者须通过考核(包括领养动机、喂养经验、家居空间、经济状况等),还须签署接受志愿者随时追踪的法律文件。